券商“老鼠仓”事件频发,又一投资经理涉案,利润损失7.6亿日元并被罚款 – 新京报
另一名券商员工也因经营“老鼠仓”而被监管部门重罚。 11月11日,黑龙江省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的唐孟明因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操作、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处以470万元罚款。自今年年初以来,监管机构一直在打击内幕交易,特别是与员工相关的活动。证券公司员工因“老鼠仓”交易被罚款的案例已经多起。业内人士表示,减少和预防“老鼠仓”事件,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包括强化法律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震慑等。强化法律力量,强化对违法交易及相关官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监管手段上,要利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管系统的数据维度,优化分析算法,提高内幕交易活动的识别准确度和查处效率。他参与了一笔7.6亿美元的“老鼠仓”交易,没有产生任何利润,仍然受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投资部负责人唐孟明因职务原因,知悉股票投资交易、在证券公司自营账户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唐某明安排使用“邢某”国泰西通账户和“罗某英”国泰西通账户在沪深股市进行交易。这累计集中收购金额55134.9万元,占总额的77.54%,无累计违法所得。同时,唐某明利用非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参与关联交易。根据该提案,兴某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累计集中认购75股,集中认购金额为9771.4万元。谢先生同期实现累计采购金额11,385.75万元。两人均无非法所得。此外,作为证券公司员工,唐孟明仍根据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管理利用他人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股票。累计收购金额(不含收敛金额)达到1.4亿元,未产生违法所得。对此,Se黑龙江省证监局决定对唐木明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以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罪罚款20万元。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被处以罚款共计450万元。年内,因“老鼠仓”而被罚款的案例多起。值得注意的是,年内发生多起中介机构因“老鼠仓”被罚款的案例。今年1月,重庆证监局称,孙永祥在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时,“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交易中使用非公开信息,并明示或暗示他人在交易中使用非公开信息”。由于上述行为,孙永祥先生受到“罚金”,共计罚款1842.29万元。5月,吉林省证监局、安徽省证监局揭露其员工“老鼠仓”交易,对李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案人员为当时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的高级IT人员,利用系统权限获取大量基金、券商账户等客户非公开信息,执行聚合交易。其中,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先生共管理“诚盟”账户群交易128股,累计交易金额6483.8万元,其中76股与高盟瑞源基金的交易方式相同,但综合交易金额为2900.38万元,综合盈利金额为2900.38万元。邵先生,华泰S员工213.14万元。当时在证券公司任职,在负责建设投研系统期间,管理了杨先生的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独立管理账户的整合。成交58股,收敛买入金额3153.38万元,收敛利润19.39万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所所长忠立照此前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专业人士的“老鼠仓”行为加剧了股市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专业人士职业道德的缺失。同时,“老鼠仓”做法的存在也说明部分从业人员仍存在随意心态,部分金融机构内控、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足的。他认为,需要努力减少和预防“老鼠比如,强化法律监管体系,细化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交易成本,强化对违法交易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监管手段上,应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管体系的数据维度,优化分析算法,提高内幕交易查处的识别准确度和效率。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胡萌、岳彩舟、刘军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