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杭州市上城区杨柳郡园四区沿街的“农夫猪肉”店里闪烁着红紫色的光芒。图/人民网 新规实施已经两年了,但菜市场的生鲜灯依然“闪亮”。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在浙江省调查发现,美鲜灯并未彻底退出市场,而是继续隐秘地“发光”。虽然许多本地和街头商店使用带有红色罩子的生鲜灯,但禁止销售,但也有一些商店通过使用相对隐蔽的红色或暖光,或用白色贝壳覆盖红色罩子来非法达到“照亮肉类新鲜度”的目的。从销售情况来看,在很多照明市场上不仅销售“不合格”的生鲜灯,电商上也销售所谓的“新国标型号”、“先进型号”。rce 平台声称能够改变亮度并使“一切都变成白色”。这种公开营销和使用新鲜农产品灯具的行为绝对违反了禁令。 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鲜活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显着改变食用农产品本色、亮度的产品”。照明和其他设备的变化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官认知。 “禁止灯鲜食品‘禁止但不限制’,不仅误导消费者,侵犯知情权和公平贸易权,而且对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安全构成潜在危险,扰乱市场秩序,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诚实的公司。所谓的生鲜灯“新国标”是否违法很难确定,但至少有虚假宣传的嫌疑。生鲜食品坡道的“调节阀”应尽快强化,从食用农产品生产到销售或市场运营的全链条,执行难度大,很可能落入腰包,不仅削弱监管权威,还会降低消费者对市场监管的信心。改革对农业市场和超级市场的壁画产品产生了影响。时代不可能实现。是不是因为市场故事限制了“模糊的概念”和“模型的多样性”,在有限的范围内定义它是困难的? 《办法》未对生鲜食品灯具提出具体要求,如颜色代码c特性、色温值和显色系数,而目前主要的识别方法是肉眼,从监管角度来看,这不在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电子商业平台上的非法产品进行区域间联合监管,这对整个组织的形成来说是困难的。红色监管整体呈现新鲜食品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生鲜照明国家技术标准,并制定有关部门必须遵循的规则?除了专项解决方案外,还可以考虑建立“跨区域执法协调机制”,克服监管管辖范围的限制,打造“产、销、用”链条完整的监管体系。相关灯具。此外,电商平台要强化主体责任,对店铺重复销售非法生鲜灯的证据进行整改,并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并及时关闭生鲜灯。对于杂货店卖家来说,与其冒险使用生鲜灯,不如反其道而行之,推销不带美颜滤镜的生鲜产品。这样,使用生鲜灯的卖家才能超越自我,诚信经营,消除市场混乱,促进良性竞争的形成。真正新鲜的肉类和蔬菜永远比华而不实的生鲜灯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编辑/徐秋英 校对/吴兴发